Tuesday, October 14, 2008

無法挽回的挽回祭


聖經裏提過挽回祭,意思是一個人接受信仰,神就既往不究,那個人就得到重生。

這個我是相信的,然而即使得到終極的饒恕,眼前的局面卻還是不能回到事情還沒發生的當初。

我偷了別人的錢可以還人,發生失誤我可以道歉,然而當我傷了別人的心,我們之間從此就有了芥蒂,我誤殺了一個人,即使天天懺悔,也無法讓他重生。

愛情也是這樣,當它死了,我就無法讓它重生。

有些人分手了又復合,因為當中還有一點愛情的牽連,明明因為忍受不了而分手,後來卻又因為牽掛思念而復合,這樣迂迴,反而讓那段愛情顯得更盪氣迴腸。

只是,當其中一個人或兩個人的愛情已經消逝,這就不是迂迴,那個岔會把你帶到遠遠的,讓你從此跟他沒有交集。

如果你還對他有感情,你一定會不甘心的。誰又能甘心呢?然而在搜尋器輸入「挽回」的結果,是排山倒海的靈符和私家偵探網頁,這些是辦法來的嗎?有沒有正面實際一些的辦法?當然有的,只是最有效的期限已經過去了。

明知道她介意自己異性緣好,為什麼不能一早跟其他女孩劃清界線?

明知道他怕沉悶,為什麼從前不安排天天不同的豐富節目?

我們是一個每年起碼來十次燒烤的民族,都該明白火將熄滅要加炭,否則待到火種熄滅了,加再多的炭也是枉然。

我們總是在事後才後悔,才做一些事情渴望能挽回對方,只是這些事,通常只能感動自己,卻不能感動對方,或者對方有一秒感動,於是我們得到一句問候、一次見面的機會,他卻不會用一輩子來交換。

當我們只著眼於眼前,我們就瞎了。

然而,時間卻會幫助我們。

即使許多時日以後,我仍不能忘記他,我卻確定我們之間沒可能了,這樣我就能放下他。

當我們長大,也會明白和接受這就是人生。曾經以為會和他一生一世的,誰知道戀愛的壽命原來只有幾年。難以接受也得接受,正如在更多的事情上,我們更加不由自主——我們無法阻止季節的更替、自己年歲的增加、父母的百年歸老。

然而,凡事無法掌握也是好的,因為害怕失去,我們都更珍惜,珍惜現在,也珍惜過去曾經擁有的,我們也會憧憬,會努力地渴求在各樣限制之下達成夢想。

終有一天,會忘記要忘記他/她的,突然記起的時候,該是百年身了,但願到時候,仍能微笑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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